2009年1月23日

敢言.感言IV

綁緊腰帶好過活 
 邁入伊始的2009年,生活的壓力與束縛一環接一環的加重,首先是面對經濟不景氣的生活壓力,再來就是后座乘客安全帶的“束縛”壓力,可以這麼說1月1日開始,無論是在家或出門在外也都要束緊腰間,尤其乘車出門更是一項很沉重的心理負擔,分分鐘都會因為后座乘客未繫上安全帶而受取締,面對破財的機率在2009年開始明顯增高。
 根據交通部道路安全局的數字顯示,我國的意外車禍死亡人數逐年在增加,所以為了避免車禍發生時造成不必要的后座乘客死亡人數加劇,該部決定嚴厲執法,在通融期之后,1月1日開始一律懲罰造規者。
 交通部通過敲鑼打鼓的宣傳方式真的是在保障后座乘客的性命安全嗎?表面看起來該部堂而皇之的執法方式,真的是在喚醒人民珍惜性命,但是若深一層去省思,此方法可說是弊端百出,甚至是勞民傷財之條例。
 如果后座乘客必須要繫上安全帶才能保住性命,為何巴士、德士等商用車輛,逾8乘客座位車輛及1995年1月1日之前註冊的車輛的后座乘客就可豁免繫上安全帶?
 難道說,這些交通工具都沒有涉及死亡車禍?我們時有看到長巴肇禍后,乘客一一被拋出車外的死亡悲劇,這樣的車禍場面,難道交通部都沒有數據証明,也沒有從報章上看到新聞嗎?為何不關心巴士乘客的安全,反而豁免他們不必繫扣安全帶,難道巴士乘客的命不值錢?或當局根本不把他們當人看待。
 筆者認為交通部應該從根本著手,嚴格執行考車制度,與及嚴謹的執行扣分制才是解決車輛不斷發生的根本方法,並非用“繫扣法”來保全人民的安全。
 試問,每名駕車人士都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交通秩序的話,車禍會頻頻發生嗎?答案很肯是不會,不過,如果橫衝直撞的駕駛態度,既使繫多兩條安全帶,猛撞不死乘客的話,結局還是撞到半死。
 或許繫上安全帶可以減少多幾個后座乘客賠了命,但是根本上卻無法減少車禍的頻頻發生。